设立公司
- 大多数外国投资者会根据《2016年公司法》,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注册私人有限公司(Sdn Bhd)。
-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一名股东、一名通常居住在马来西亚的董事,以及一名持牌公司秘书。
- 外国公司也可注册分公司;部分业务可经 MIDA 批准设立代表处或区域办事处。
- 需在内陆税收局(LHDN)办理税务登记,并视情况申请地方政府营业执照,以及为员工登记社险(SOCSO)和公积金(EPF)。
《2016年公司法》 · SSM · MITI
投资指南
外国公司或个人在霹雳州投资时会涉及的主要规定摘要。多数规定由联邦法律制定;土地和房地产则由霹雳州政府管辖。
《2016年公司法》 · SSM · MITI
MIDA 股权政策
《1975年工业协调法》 · MIDA
MIDA · 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 · 《1986年投资促进法》
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 · 霹雳州土地与矿务局 · 《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》
马来西亚移民局 · ESD(MYXpats)
MM2H 是为希望在马来西亚长期居住人士而设的居留计划。根据修订后的计划,申请人须年满30岁。
| 级别 | 定期存款 | 签证 | 最低购房金额 |
|---|---|---|---|
| 银级 | RM500,000 | 5年 | RM750,000 |
| 金级 | RM2,000,000 | 15年 | RM750,000 |
| 白金级 | RM5,000,000 | 20年;可申请永久居留 | RM1,500,000 |
旅游、艺术及文化部(MOTAC) · MM2H 指南
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外汇政策 · MITI